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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0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2020-09-30 21:52:10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9月30日下午13时30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纾困”为主题,召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于军: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市场监管总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因为疫情原因,今年上半年总局新闻发布的内容已经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和大家作了比较充分的交流。今天,我们例行发布会的主题是: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纾困。首先,我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总局也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社会很关注。今天,我们邀请到总局登记注册局(正司级)副局长陈烨,计量司副司长杜跃军,标准技术司(正司级)副司长陈洪俊,认证监管司(正司级)副司长薄昱民等4位嘉宾,向大家介绍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相关情况,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下面,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后,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加快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创造公开公平的标准化环境等措施,向企业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下面,我主要就四个方面的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

一是持续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按照该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在全国各地均可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以内。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全国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方便企业查询。截至目前,全国共计706家市场监管部门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为更加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属地化办理登记,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做好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集中授权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地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

二、简化计量领域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

针对“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目标,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用制度“软环境”降低营商“硬成本”,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促进制度革新。运用法治思维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分层分类提出法治保障路径并推动实施。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开展计量授权制度改革,重点调研授权制度不适应深化改革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有的放矢,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长效机制。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鼓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需求,组织开展计量比对工作,为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能力,鼓励符合技术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团体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创新,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依托“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系统和监管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章,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进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本情况、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服务情况网上填报,实现在线数据集成、统计分析,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政务监管”。建成上线运行“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公开系统”及微信小程序,能够使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5.8万余条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信息数据随时查询,既能“网上办”,也能“掌上办”,更好满足中小企业计量溯源信息需求。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审批、行政监管人员和考评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新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宣贯,提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

三、加快市场准入,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在认证监管领域推出了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简称“三同”)等措施。

一是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以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及时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及相关配套标准解读,开展网络宣贯培训。开通国内生产销售审批快速通道,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准入制度管理的出口转内销产品审批服务,精简流程,压缩时限。精简优化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程序,开辟绿色快速通道,接受已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在线服务,缩短认证时限,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费用,全面做好认证服务及技术支持。

二是全面实施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三同”。发挥政府引导和指导作用,支持企业发展“三同”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企业可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对其产品作出符合我国和进口国(地区)相关标准要求的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评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发挥行业组织管理和服务作用,加快完善“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出口企业搭建内销宣传推广平台,精准对接消费需求,为社会提供各类“三同”产品。

四、提升一致性程度,创造公开公平的标准化环境

一是制度层面明确要求。今年上半年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2020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等制度文件中,均设置专门条款,明确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破除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制度障碍。

二是积极推动工作实践。吸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起草,要求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拓宽了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方参与标准制修订渠道;推动建设并应用统一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公示系统,各相关方均可通过该公示系统提交申请,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吸收;组织编制《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实践与指引》,汇集各行业、各地方外资企业参与实践案例,为广泛吸收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提供借鉴。今年以来,已有近百家外资企业参与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是加大宣贯解读力度。举办“标准云课”公益讲堂活动进行在线解读,邀请美国商会、欧盟商会、西门子、微软等外资机构和企业参与,通过在线答疑回应各方关注问题,得到外资企业高度认可。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新华社记者: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登记注册局副局长 陈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中国将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便利。

“企业开办便利度”是衡量一个国家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简环节、减时间,企业开办便利度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为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已达1.3亿户,较去年底增长5.5%。目前,全国已有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内的30个省份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不超过5个工作日。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从以下两个方面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一是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做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内或更少。

二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具备条件的地方实现办齐的材料线下“一个窗口”一次领取,或者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运用。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总局负责同志与相关司局9月4日出席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有关情况。文件涉及登记注册方面的举措,除“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外,还有“推进企业住所登记改革”和“提升企业名称登记智能化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国办文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允许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加强企业名称登记系统建设,推进企业名称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的互联共享,丰富对企业的告知提示内容;加强知名企业名称字号保护,建立完善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光明日报记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请问市场监管总局会如何落实?在支持出口转内销方面,出台了哪些具体举措?

认证监管司副司长 薄昱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发布后,我局印发了落实《实施意见》的第39号公告,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一、产品市场准入方面

(一)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进入中国市场必须获得相应许可的产品,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等,我局将开通快速审批通道,精简流程,大大压缩审批时限。

(二)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我们给出3个方面的具体落实举措。

1.精简优化程序,开辟绿色快速通道,包括在线受理审核,在线答疑解惑。

2.接受企业已有的合格评定结果,包括①国际检测、认证互认体系项下的认证、检测等合格评定结果;②国际认可互认体系项下认可的认证、检测等合格评定结果,如IAF、ILAC互认成员认可的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认可的认证检测结果。

3.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费用,做到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

二、强制性标准符合方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除许可和认证外,强制性标准覆盖的产品必须符合GB标准要求,具体举措为:

1.2020年年底前,允许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方式进行销售;

2.及时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

3.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及相关配套标准解读服务,开展网络宣贯培训。

三、推动实施“三同”工程

积极支持出口企业开展“三同”,即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具体举措为:

1.扩大“三同”范围,在原来农食产品的基础上,扩大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

2.搭建“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由“三同”促进联盟(认监委支持并指导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会同相关单位发起设立的)搭建“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查询服务和“三同”产品详细信息。

3.开展“三同”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相关利益方,结合品牌培育、质量提升行动以及质量认证服务等举措,积极支持转内销企业创建和推广品牌,支持相关平台帮助企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请问市场监管总局推进计量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

计量司副司长 杜跃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针对“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目标,市场监管总局通过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及优化市场服务等措施,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门槛和成本,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改善营商环境,用制度“软环境”降低营商“硬成本”。

具体到计量领域,市场监管总局根据统一要求,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许可实施优化审批服务。主要具体举措包括:一是减少申报材料,取消申请材料中关于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证明文件。二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无须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等人员变更或有关计量规程变更时,可以自我声明符合相关要求,授权机构对声明内容进行文件审查后换发证书或信息备案。三是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电子化,并将相关授权信息统一纳入总局eCQS数据平台。目前,在总局层面已实现零证明事项,无须现场考核的审批事项实现“零跑腿”,并将相关许可信息统一归集至数据平台。各地也积极推进落实,部分省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取得很好效果。如河北、浙江下放行政许可权限,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上海、浙江与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并联审批,便利企业。

应该关注的是,“证照分离”改革重点强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放”并不是一放了之,不是“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而是更加突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更加突出监管手段方法的创新。在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的同时,为确保“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有序,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查,并依法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投诉举报、问题反映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信用监管。

中国质量报记者:我们知道,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是走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面对疫情发生以来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场监管总局如何进一步创造公开公平的标准化环境,充分发挥标准在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纾困解难中的作用?

标准技术司副司长 陈洪俊: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纾困解难,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标准精准帮扶。标准委发动1300多家标准化技术组织、5万余名委员,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一对一、点对点,积极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取得较好效果。部署开展“标准云课”公益讲座活动,组织数十位标准化专家围绕防疫产品、应急管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主题,聚焦近期批准发布的与疫情相关的国家标准及社会关注的40余项热点,开展标准宣贯、视频讲座、线上问答等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持。在调研照明电器、制冷设备、环保机械、五金、卫浴等5个行业200多家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基础上,对13项即将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延期6个月,初步估算标准涉及13类产品年销售额约为1500多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标准服务出口产品转内销作用。目前,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1个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为85.6%;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从2016年的81.45%上升到2019年的95.69%。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各行各业采用国际标准数量持续增加,体系不断完善,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高,为出口产品转内销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加强标准宣贯,让企业更加深入了解国内外标准情况,精准帮扶企业产品出口贸易及出口转内销。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反映我国诉求,减少国际贸易摩擦。

三是积极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开公平的标准化环境。刚才新闻司的于军司长已经介绍了我们在标准制度建设和工作实践方面所做的工作,下面我再用两组数据使大家能够更加充分了解外资企业参与我国国家标准制定情况。截至目前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外资委员代表已达3111人次,覆盖了信息安全、汽车、消费品、电子、纺织等重点领域,较2016年底外资企业代表1277人次,翻了一番多。在标准制定工作方面,2019年240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以来也已有近百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如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参与了《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生物特征识别的移动智能终端身份鉴别技术框架》。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外资企业已深入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修订完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促进各方公平公正参与国家标准制定。

中国经济网记者: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在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登记注册局副局长 陈烨: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外商投资法》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作出了统一规定。今年以来,总局为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去年年底,我们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对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做好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等工作进行部署,并在总局网站进行专门解读。同时,组织对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做好制度衔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实有登记外商投资企业63.58万户。

二是配合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2019年底,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办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如何报送投资信息做了具体规定,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作出细化规定,减少外商投资企业重复报送信息。为确保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工作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系统改造技术方案》,积极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改造完善企业登记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工作。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其授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单。今年8月份,我们印发文件,在总局官网集中公布了全国706家被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名单,涵盖了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集中授权工作,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优化营商环境,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服务。

人民网记者:目前,计量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面临哪些难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深化改革,确保各项改革要求扎实落地?

计量司副司长 杜跃军:由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行使的是政府赋予的法定职责,是以国家投入为主,社会资源补充为辅,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政府依法实施计量监管提供支撑的计量技术机构,其任务具有基础保障性和行政强制性,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性机构,主要体现的是社会效益。其执行计量法制任务需要建立的国家基准、计量标准,是政府根据社会发展和监督执法需求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建立的。经过多年建设,现有的计量体系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贸区试点中计量法制管理需求,但是企业受益面仍然有限。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对做好“六保”“六稳”工作意义重大。

推进计量“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统筹推进、深化拓展改革。把“证照分离”改革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优化服务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不断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一是促进制度革新。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准确把握和处理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全面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分层分类提出法治保障路径并推动实施。开展计量授权制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监管”融合创新。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依托“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推进“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在线办理全覆盖,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地方信息系统调研问卷。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系统和监管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章,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推进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基本情况、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服务情况网上填报,实现在线数据集成、统计分析,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政务监管”。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对“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审批、行政监管人员和考评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新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宣贯,提升有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

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要求扎实落地。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 于军: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欢迎与我们新闻宣传司联系。

再次感谢几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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