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公告》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10月10日,惠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市场销售、加工和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同时,在检查过程中对江北农产品批发市场3家“水(海)产品”批发部、22户经营户及“蒙记”“新嘉园”餐饮经营店等进行“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禁止野生鱼买卖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普及率。
按照“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的八个禁止要求,加强市场销售检查,发现有违反公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强普法和舆论宣传,形成社会共治,引导广大消费者要爱护长江“母亲河”,自觉抵制长江“野味”,文明理性消费。通过专项检查和宣传,进一步营造了不捕、不卖、不食野生鱼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交流协作、协同联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来源:惠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