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反映的集中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十二批典型案件:
1.河北金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平分公司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北金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平分公司销售商品房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16.2万元。
2.武邑县为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国家核准电价收取电费案
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武邑县为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向用户收取电费的行为。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处罚款14.5万元。
3.磁县亿鑫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案
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磁县亿鑫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且拒不改正。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并处罚款6万元。
4.平山县大明餐馆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平山县大明餐馆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平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餐馆罚款5万元。
5.泊头市光华眼镜门市部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光华眼镜门市部开展调查。经查,该门市部存在无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泊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门市部罚款5万元。(供稿: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