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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ODR企业”突破1000家

2020-10-16 14:47: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更好贯彻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国12315 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简称“ODR”)企业投诉和处理功能,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ODR企业发展工作力度,健全消费纠纷快速处理机制,指导各地以“查问题、补短板、促质量”为抓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12315平台,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和解在企业。截至2020年10月13日,全省在2019年底452家ODR企业的基础上快速发展为1010家,提前完成到2020年底实现1000家企业进驻全国12315平台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以ODR企业实现全覆盖和提升ODR机制运行质量为重点,突出把投诉量多的企业作为发展对象,加强日常动态跟踪管理,指导ODR企业做到“快速办理、快速反馈”,切实增强企业解决消费纠纷的能力,着力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

知识微课堂

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是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演化而来,字面意思是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其主要模式是把ADR的方法和经验运用到全球电子商务环境中,以解决大量出现的在线纠纷的一种机制。ODR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涵义和范围,它包括全球电子商务环境中,传统的司法机制之外,解决B2C电子商务各种纠纷的方法和模式。

在我国,“ODR企业”是指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导监督下,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服务的企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崔新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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