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从业者经营行为,提升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直播活动,开展《条例》有奖知识问答、播放宣传片,化妆品生产经营代表自我承诺,并在线解答网友和观众提问,超10万网友在线观看,达到了良好的社会化宣传效果。同时,通过执法车流动宣传、在公共显示屏及机关电梯间滚动播放、人流密集商场的LED广告牌播放宣传标语等多元传播方式,向全县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把《条例》作为每月15日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监管措施等方面作出的新规定”,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会代训集体约谈全县化妆品生产企业,督促化妆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梳理解读新法新政,并结合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等,举办专题培训,组织化妆品监管人员参与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还利用科室每周例会、季度药品联络员工作会议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不定期组织交叉检查、现场实训,以查提质。
为更好地在日常监管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对照新法标准,该局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发放监管告知书800份。下一步,该局将在前期宣传摸底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涉及违法犯罪的,一查到底,涉及新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放行政建议书。在严格执法、公平执法过程中,加强“柔性”约束,刚柔并济,引导经营单位规范提升;在全面掌握监管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分类等级管理,正面典型树标杆,反面典型设红线,务求实效,保障全县用妆安全。(鲁利军 吴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