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作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苑晟在市场价格监管领域,始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市场监管人的责任和担当,为上海市市场价格平稳、供应有序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搅动了市场的供应秩序和价格稳定。为有效遏制疫情期间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维护非常时期的市场价格稳定,苑晟冲锋在前,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同事们一起“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做好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卫士。2019年11月被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评为上海市“进博先锋行动”优秀共产党员。
舍小家,主动作为尽责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疫情就是命令,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正在家中休息的苑晟同志放下一家老小,立即调整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以最快的速度紧急参与起草和印发《关于开展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等多份文件,因时因势做好疫情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应战、应考的关键部署。为了尽快制定并完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政策措施,他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市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1月31日那天,他与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同志一起激烈研究讨论,加班修改材料,当天离开人民大道200号的时候,半夜的星光早已披挂无人的马路。
止纷争,定规立制稳价
疫情初期,市场价格举报数量急剧增加。苑晟“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研究并起草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治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重点约谈等工作口径》,积极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妥善处置相关价格舆情,参与商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答复和处理口径。针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情形以及商品实施范围等常见业务咨询,他主动根据《价格法》等规定及其释义,征求多方意见建议,编写并发布《关于落实总局指导意见的相关执法口径说明》等多份材料,重点对基层执法实践中充满争议的“进销差价率”确定、“大幅度提高”认定标准、违法所得计算等急难问题,形成明确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办案口径,方便基层执法人员操作。疫情期间,他认真思考,撰写《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法理解读和理性反思》文章,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法理认识和执法得失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先后在“中国市场监管研究”发表,得到了业内专家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一致好评。
保供应,坚持民需第一
苑晟始终把保障民需放在履行工作职责的重要位置,尽己所能联络苏宁、永辉等企业,就额温枪、护目镜等紧缺防疫物资进一步拓宽渠道、协调货源、保障供给。针对本市口罩定点生产企业因成本上涨提出调价诉求,苑晟参与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等部门,协商研究处理口径,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并妥善处理相关的投诉举报,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当部分企业面对严格的哄抬价格执法态势,不知道口罩等防疫用品应该如何定价,出于担心、谨慎等心理,不敢进货不敢销售时,他耐心细致地对咨询问题一一作出解答,稳定经营者价格预期以促进“保供”,并对企业反复强调:“请坚持把公众防疫需求放在首位,在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好特殊时期的价格控制、质量把控、全力供货等方面的社会责任。”2020年3月,苑晟妥善指导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公司积极支持本市解决复工复产中的防疫物资不足的难题,发挥上海40座加油站等供应渠道优势,将20万只口罩等防疫物资平价低利投入市场。
严监管,奋战防疫一线
3月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期间,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紧急从上海调人赶往江苏、广东等熔喷布生产企业集中地区开展熔喷布哄抬价格专项执法检查。苑晟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克服疫情严峻和家庭困难,奔赴疫情防控的第一线。3月5日至3月13日期间,他辗转宿迁、江阴、张家港等多地,参与了九家相关企业的价格检查和情况调研,同时还持续沟通协调本市相关业务工作,担负起“两头作战”任务。在一无现成经验、二无案件线索的情况下,苑晟和工作组其他同志一起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加班加点,分析和排查成百上千条成本、销售等各类数据记录,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案件线索甄别方法,发现并立案调查江苏省某无纺布有限公司。该公司熔喷布售价从疫情前每吨1.8万元,涨至每吨40万元,被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并被处以高额罚款。
求实效,显现抗疫成果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数共计173起,苑晟参与指导或沟通协调的哄抬物价案件80余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查处的家乐福超市徐汇店哄抬蔬菜物价案(处罚200万元),对相关经营者起到了很好威慑作用。该案查处后获得了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多次被选作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新闻报刊上公开曝光,市场监管总局3月1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也曝光该案例作为重要民生价格典型案例。苑晟同志主笔起草的《关于疫情防治相关商品的价格提醒告诫函》《关于防控物资生产领域的价格提醒告诫函》《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书》,先后通过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并被上海发布、中国新闻网、光明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转载,相关阅读量均超10万次,有力形成了有关市场价格的舆论高压态势。(供稿:上海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