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制定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决定利用3年左右时间,结合全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全省系统实施法治能力提升工程,深入推进“6+1”业务体系建设,加快“四个转变”,进一步夯实法治能力建设基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据了解,《实施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5个部分,围绕“6+1”业务体系需求,着眼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将推动“四个转变”贯穿全过程,重点在打牢全系统法治能力素质基础上下功夫。
根据《实施方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6+1”业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基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努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以坚持“四个转变”抓提升、坚持业务融合抓提升、坚持立法先行抓提升、坚持整体推进抓提升为基本原则,经过3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法治能力提升工程,达到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大幅提升、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转化成效显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等主要目标。
为确保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取得成效,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实施方案》,采取持续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学法一刻”活动、落实“七个一”措施、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日”活动、组织法庭审理旁听活动、组织市场监管法治论坛活动、动态制定“四张清单”、动态开展“典型差案”评查、动态发布典型案例、建立并完善法制审核员队伍、组织法治能力提升培训、推进法治市场监管评价评估体系建设等十二项工作措施。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切实提高认识,站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长远发展的高度,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努力在全系统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法治能力提升格局;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能力提升的重大举措和具体任务。要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法制审核人员数量保障,加强法制审核人才保障;要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法治能力提升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增强自觉提升法律法规能力素质的强烈意识;要加强督导检查,采取调研座谈、“典型差案”评查等方式,对法治能力提升效果进行评估并发布通报,推动法治能力提升工程取得实效。(李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