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9-10月期间,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分两个检查组,先后对20家市管医疗机构和市疾控中心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检查相关档案、记录等。
检查内容
新《药品管理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和药品从业人员情况,药品的采购和验收、储存和保管、调配和使用情况,8家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的运输和储存情况等。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各市管医疗机构和市疾控中心严格执行新《药品管理法》,并认真对照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标准,对本单位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检查依据
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和市管医疗机构监管工作会议要求。
检查出的问题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项38项。
问题涉及:在门诊和住院药房中,普遍存在需阴凉储存的药品达不到储存温度条件的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不全;药品供货商档案材料不全;温湿度监测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于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解决部分单位药品储存条件差和药学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
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是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整改,举一反三,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安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