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9日下午,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情况。
自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法治引领,以监管执法为手段,勇于担当、主动亮剑,深入排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市场监管领域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行为。
依托群众参与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方面依托群众,立足本职、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治理。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共查办各类案件24356宗,罚没1.3亿元,向公安移交涉刑案件389宗,行业清源成绩较为突出,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山市食品安全和质量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双双获评“A级”,获得省政府通报表扬。
另一方面发动群众,结合整治、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累计移送公安并成功立案的涉“黑恶乱”线索54条,刑拘98人、逮捕70人,摸排的有效线索数和移交公安立案抓捕人数都排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前列。
目前已获知判决12宗,深挖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其中张某文等18人涉黑恶案是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法院宣判的首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群众满意度达98.6%
今年来,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疫情防控、行业清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有机结合,一体部署、协同推进,形成良性循环,取得良好成效。
目前,已构建起制度保障、源头治理、专项打击、部门联动、行刑衔接等“五项机制”,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执法、网络交易专项执法等55个专项行动。
截至2020年9月,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616宗,罚没金额2046.62万元,查扣防疫物资20多万个(件)、走私冻品9吨、假酒货值230多万元,联合公安部门打掉职业索偿团伙5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01宗。
仅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就受理投诉举报21934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43万元。今年1月,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启动“扫黑除恶满意度网上测评”,4.8万人次参与活动,群众对市场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满意度达到98.6%。
营造三个“环境”
下阶段,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将紧盯专项斗争三年总目标,持续深入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行为,全面铺开行业清源治理,加大重大典型案件摸排查处力度,持续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安全消费环境”“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竞争环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监管环境”,不断建立完善形成“长效常治”“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场监管治理体制机制,奋力打好打赢今年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为服务重振中山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发布会现场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执法人员向媒体记者介绍查处案情及罚没物品
行业治理典型案例
案例1
汽车站搭售保险案
根据群众举报及消费者投诉,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对中山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车票时搭售保险,立即对中山市汽车运输行业的车票销售搭售行为全面铺开专项执法行动,先后查处7宗同类违法行为,涉案7家公司。
经查,涉案的7家公司有5家为未向消费者提供取消购买保险的选项,订单结算时自动包含保险费用,属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行为;另2家未取得许可或超范围销售保险。据统计,该系列案涉案金额合计200多万。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查明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行为的5家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对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或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从事保险销售经营活动的2家公司,依法移送银保监部门处理。
本系列案是中山市市场监管局针对车站等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未遵循消费者意愿擅自搭售保险这一长期被群众诟病的现象,根据群众提供的投诉举报线索,花大力气、全面铺开、逐层推进而最终查办的一个系列案件。
案件查处后,中山市车站等交通运输行业搭售保险的现象得到彻底整改,春运期间已没有再收到此类投诉,行业自律逐渐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真正达到了“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是“政民合作”的典型成功案例。
案例2
以投诉举报索偿后承诺撤诉方式敲诈勒索案
根据群众和企业提供的线索,中山市市场监管局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对线索中提及的“吴某以投诉举报为由向多家企业索偿,并承诺收钱后立即撤销”的情况进行摸排核查,经过积极发动群众和企业、多方收集证据,初步确认事实后,立即依法移送扫黑办及公安部门。
经查,2018年间,吴某通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有针对性地查看企业网站广告,发现存在“首选”“最大”“最强”等字眼后,通过12315网站,以实名举报方式对企业举报,待企业主动联系其本人后,随机向企业索取500至6800不等的金额,并承诺收账后立即撤销投诉,以上述方式敲诈勒索7家企业,累计金额达2.15万。
归案后经教育,吴某如实供述罪行,主动退赔部分企业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吴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款一万元,责令其退赔余下未退赔企业经济损失。
近年来,以“维权打假”之名进行“恶意索赔”的举报投诉多发,其危害涉及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社会经济稳定、不正当挤占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等。
该案是中山首例涉职业索偿人判决案例,对扭转职业索偿现象泛滥局面和净化营商环境有积极意义。同时,促进了行业企业自律、法治和维权意识,提振了其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促进了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打击治理体系的完善,彰显了群众参与仍然是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坚实的基础。(供稿: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