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全面总结江苏省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七个一”活动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电商平台行政指导,更好促进该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11月5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七个一”活动总结交流会,阿里巴巴、美团、苏宁易购、八爪鱼等27家省内外电商平台参加会议。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陈柯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南京市、常州市、盐城县、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本局“七个一”活动的特色亮点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阿里巴巴、美团、苏宁易购和八爪鱼4家电商平台代表介绍了加强平台治理的主要做法。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发布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规范经营状况研究报告。今年5月开始,该省依据《电子商务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等中央和江苏省颁布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检索涉及本省电商平台相关司法案例,研究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报告和各电商平台自查报告,以及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对正常经营的118家江苏电商平台在主体准入、商品服务准入、规制管理、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管理等8个方面的规范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研究结果表明,总体上江苏电商平台依法依规经营情况很好。95%以上的电商平台在主体准入方面建立了经营者入驻管理制度;71%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商品服务准入制度;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管理规则体系;94%的电商平台有相对健全的信息管理体系;79%的电商平台建立了相对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70%以上的电商平台建立了健全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90%的电商平台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省局质量安全监督处、执法稽查局和网监处的负责人结合监管职责,通报了电商平台产品质量抽检、12315投诉举报数据、网剑行动等情况,并对平台规范发展和“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陈柯发言指出,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监管与指导并举,通过组织调查摸底、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平台自查、专项监测、集中指导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掌握了平台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问题,提升了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力推动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此次活动主要体现出“高、实、新、融”四个特点:
站位上突出一个“高”字,将推动落实“七个一”活动作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与地方政府重大部署有机结合、一体推进;
措施上体现一个“实”字,各地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动“七个一”活动落地落实;
推进上注重一个“新”字,活动开展中注重运用新手段、探索新举措、关注新领域;
成效上讲求一个“融”字,将严监管与促发展有机融合,在规范经营的同时,促进平台发展壮大。
陈柯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聚焦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围绕“规范管理、执法有力、效能提升、社会共治”目标,突出做好“四抓”:
一是抓规范。要抓好《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贯彻落实,努力形成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化管理的“江苏经验”,使全省广大电商平台在规范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是抓执法。要统筹开展好省局会同网信办等16部门开展的“网剑行动”,以及清理整治“特供”“专供”专项行动,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
三是抓效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网络违法行为模型研究,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步伐。
四是抓共治。要充分运用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搭建的平台,坚持协同监管、综合施策,充分借助电商平台在大数据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发挥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网络市场多元共治格局。
陈柯强调,电商平台是平台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广大电商平台要切实当好平台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要发挥引领作用。希望电商平台在规范发展的轨道上创新变革、引领潮流,在平台规则制订、诚信守法经营的实践中敢于担当、示范先行,引领江苏平台经济发展。
二要发挥主体作用。电商平台自身是否合法经营、是否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直接影响网络市场生态环境的好坏,希望电商平台加强自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好主体作用。
三要发挥管理作用。电商平台承担着管理平台的重要责任,《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为电商平台加强准入管理等8个方面提供了制度安排,希望广大电商平台加大落实力度,切实管理到位。
四要发挥助手作用。平台经济模式下,电商平台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监管助手。希望电商平台切实发挥好助手作用,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报送机制,配合监管执法,及时报告并制止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网络交易秩序。(供稿:江苏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