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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召开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

2020-11-06 16:44: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浙江召开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

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出台十要十不准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曹吉根)11月6日,浙江召开网络电商平台治理会议,会上通报了全省网络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于全国率先启动“绿色直播间”创建行动,公布平台“‘双11’十要求十不准”规范。省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各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全省50家主要电商平台代表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错综复杂国际形势带来的冲击和挑战,电商平台企业展现出巨大的活力和韧性。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浙江全省GDP增速是2.3%,而数字经济的增速达到11%,核心产业增加值近5千亿元。在线下消费呈断崖式下跌时,网上销售异军突起、逆势上扬,成为内需循环的压舱石。特别是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网络新业态增长迅猛。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网上零售额超过8万亿,同比增长9.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24.3%。其中浙江平台的贡献率超过一半,有力拉动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在第三季度实现由负转正。以数字经济驱动内需发展成为具有显著特征的“中国方案”。

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推动电商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宣布,为加强网络直播规范,鼓励和促进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发展,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引导培育和稳固发展“绿色直播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会上发布了《“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对全省范围内开设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和执行平台规则和奖惩制度,加强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及时有效处置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要求商家提供和公示真实有效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称采用标准、允诺等;要求主播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维护和落实直播间实名制,不得将其注册账号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有关直播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要求MCN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经营主体资质,按照平台规则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应当建立健全与主播的合同签约、管理、培训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创建方案》明确,下一步将联合平台提供“绿色直播间”在流量、排名、促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允许展示统一的标志标识,为进入直播间的用户提供信用指引,增强消费信心保障。

同时,指导“绿色直播间”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直播电商行业规范》要求,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合规专家评”对行业进行“健康体检”,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融入,督促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

发布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交易行为

当天的会议还发布了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规范》在网店准入关口、产品质量管控、网络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权益、有序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消费维权渠道、绿色网购等方面对电商平台明确了要求,具体包括:

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要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要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六是要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准变相从事网络违法活动;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准侵害消费者权益;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要厉行节约绿色网购,不准宣导铺张浪费。

在会议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了网络监管执法十大典型案例。这十个案例分别涉及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违禁物品,刷单炒信,销售三无口罩,虚构有奖销售,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多种网络交易易发违法行为。

会上,杭州、义乌等地市场监管机关围绕本地网络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电商平台代表阿里巴巴、蘑菇街,直播MCN机构代表如涵控股的负责人分享了平台治理经验;在场五十余位电商平台及网络经营者代表纷纷响应“绿色直播间”倡议,遵守“十要求十不准”规范。

新闻链接一:浙江市场监管查处的十大网络违法案例

案例一:绍兴诸暨市局查获直播虚假宣传案。

某珠宝商行通过网上直播间开蚌销售珍珠。当事人先从市场上购进蚌和珍珠,在视频直播镜头外将珍珠塞入蚌内,再到镜头前开蚌取珍珠欺骗误导消费者,用上述方式共销售珍珠9.8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温州市局查获微商销售“三无”口罩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对外销售无中文标签且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等信息口罩。执法人员在现场查获三无口罩7.5万只,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绍兴市局查处网络商标侵权案。

曼瑞德集团举报当事人通过其网店销售假冒曼瑞德系列产品,执法人员在快递点当场查获了准备寄送的假冒商标电热执行器226个,并在其经营场所查获各类假冒标贴4500余件,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杭州市下城区局查处网络销售违禁商品案。

当事人在网站上长时间发布国家管控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芬太尼产品供求信息,经多次责令整改仍未停止,情节较为严重,执法部门根据《电子商务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舟山岱山县局查获网络非法销售化妆品案。

当事人在未申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情况下,利用从其他卖家购买化妆品时赠送的小空瓶、压泵对某品牌化妆品进行分装,并在网店内销售,共销售分装的小样2.4万瓶,涉案金额45.8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温州秦顺县局查处网络刷单炒信案。

当事人组织刷手为在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商家提供虚假网络购物交易,共为253个服务对象提供虚假交易共计5.8万笔,涉及虚假交易订单总额1000余万元,收取刷单佣金共计76.6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七:嘉兴秀洲区局查处网络虚假有奖销售案。

当事人在网店上宣称“实付金额前10名且单笔订单大于1000元的,送价值3500元华为平板电脑,经查其实际公布的中奖人员名单均为虚假,执法部门对在网上采用谎称有奖而实际无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台州仙居县局查处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当事人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以违禁药物西布曲明为原料,制作减肥胶囊,并通过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销售,销售范围涉及10余个省份,执法部门已捣毁生产窝点4处,查扣减肥药成品胶囊8公斤,违禁原料药粉7.4公斤,涉案金额达30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九:杭州江干区局查处网络传销案。

当事人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网络传销,采取加盟、团队计筹等方式在线上发展会员,共招收会员和合伙人共计286人,实际收取资金200余万元。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3.4万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衢州江山市局查处网络诈骗案。

当事人以合伙办厂、开网店等名义怂恿他人提供个人身份证骗取登记,并利用该执照以网上销售家具等形式实施诈骗,非法资金流水达7.3亿元。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现已对53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

新闻链接二:浙江省“绿色直播间”创建方案

为加强网络直播规范,鼓励和促进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将在全省启动开展“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坚持包容审慎和创新监管的原则,致力打造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商家自治、社会监督的直播电商多元共治格局。

一、创建对象

全省范围内,开设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绿色直播间”创建活动,实现直播电商行业安全度、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直播带货网络环境,引导直播经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能、新活力、新优势。

(一)行业创建示范得到全面覆盖。引导该省直播电商行业形成浓厚的“绿色直播间”争创氛围。在全省范围引导培育和稳固发展“绿色直播间”1000个,基本覆盖全省直播电商平台、MCN机构以及头部主播。

(二)行业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正面评价和行业美誉度稳步提高,主播信任度和用户粘性进一步增强,直播交易转换率高于全国水平,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传统电商。负面舆情不断降低,消费者投诉举报比率低于全国水平,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中得到高分。

(三)行业合规能力得到全面加强。遵法守法成为直播电商各类经营者的行动自觉。平台、MCN机构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完善管理规则和培训体系,加强对入驻商家、主播以及商品的把关管控。商家和主播逐渐树立规则意识,主动接受平台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增强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行业问题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对社会普遍关切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欺诈消费者、夹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涉黄涉政变相营销等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和规范,系统性、行业性、群体性交易风险防控到位,重大违法事件得到禁绝。

(五)行业信用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基本实现直播电商行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初步建立电子商务信用公示、评价和约束机制,实现对违法违规失信商家、主播、供应链以及合作方的联合信用惩戒。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通报有关违法违规线索,配合进行落地查处。

三、创建内容

(一)平台管理。要求入驻商家、主播或者有关机构提交其真实身份或资质证明等信息,登记并建立档案。依法经营,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应当建立、健全和执行平台规则和奖惩制度,加强本平台直播营销内容生态审核和内容安全治理,及时有效处置违法、不良等营销信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

(二)商家管理。要求商家提供和公示真实有效的主体身份、联系方式、相关行政许可等信息。保障商品或者服务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符合使用性能、宣称采用标准、允诺等。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品牌特许经营证明、品牌销售授权证明等文件。积极履行自身作出的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

(三)主播管理。要求主播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维护和落实直播间实名制,不得将其注册账号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宣扬背离主流价值观念的内容。要保证发布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应当履行作出的承诺以及商家的约定,保障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直播数据应当真实,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

(四)MCN机构管理。MCN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经营主体资质,按照平台规则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主体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应当建立健全与主播的合同签约、管理、培训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直播内容事前规范、事中审核、违规行为事后及时处置。严格履行与主播、平台等的合作协议,自觉抵制数据造假或作弊、侵犯他人权益、泄露他人信息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直播间”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环境。

(二)加强政策激励。联合平台提供“绿色直播间”在流量、排名、促销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允许展示统一的标志标识,为进入直播间的用户提供信用指引,增强消费信心保障。

(三)加强行业监督。指导“绿色直播间”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直播电商行业规范》要求,履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组织开展“直播电商合规专家评”对行业进行“健康体检”,带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汇聚融入,督促和引导行业自律规范。

新闻链接三:电商平台“十要十不准”规范

一是要严把网店准入关口,不准不符合条件商家入驻。平台要依法登记备案,对入驻平台的网店经营者真实信息进行核验,建立登记档案。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监督经营者亮明身份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要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不准违法违规商品入市。电商平台要从源头把握好商品准入关,加强对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广的管理,特别是对食品、餐饮、药品等重点商品建立完善商品质量的管控制度和措施,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是要确保网络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电商平台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保障平台的正常运行,禁止违背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禁止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四是要保障商家合法权益,不准滥用平台优势地位。电商平台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在平等合作基础上进行公平协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与其他平台的商业合作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五是要公平公正有序竞争,不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电商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六是要引导网络模式创新,不准变相从事网络违法。电商平台要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切实落实法定责任,积极发挥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优势,促进消费增长和社会就业。不得利用业态、模式、技术等优势从事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七是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不准为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便利。电商平台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通知—删除”义务,对发现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侵权行为。

八是要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准侵害消费者权益。电商平台要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质量担保机制。禁止以价格欺诈行为、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九是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准回避平台主体责任。电商平台要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测监控,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平台治理水平和效率,鼓励通过神秘买样、大众评审以及媒体开放日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参与网络共治。不得拒绝对抗监管执法和社会监督。

十是要厉行节约绿色网购,不准宣导铺张浪费。鼓励电商平台利用自身传播优势,大力弘扬“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规范网络营销行为,引导网络订餐明码标价;加强网络直播规范,整治“吃播”乱象,加强网络主播引导;优化快递外卖服务,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倡导网络理性消费,引导文明网络订餐,全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网购氛围。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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