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管局查获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系列案,查明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主体包括公司136家,个体户2家,违规及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共4家(人),共处罚没款129.08万元,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4人。
3月,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场口所工作人员在年报工作中发现,位于场口镇某商务中心多家公司的联系方式存在问题。经场口所与富阳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联合调查后发现,该商务中心是由房屋产权人(甲方)委托某酒店进行租赁管理,该酒店员工郭某、胡某以公司的名义骗取不动产权证信息,出售给许某,再由许某伪造虚假租赁协议等材料提供给多家中介机构,中介公司通过收取地址托管费等费用为委托其办理商事登记的企业代办业务获取利益。
取得线索后,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在该商务中心登记的主体展开逐一排查,对查实的41家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对提交虚假材料违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4家(人)依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由行政许可部门约谈中介机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本案在查办初始,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就与公安机构进行了商讨,将本案中郭某等人通过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同时在公安机关的调查中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最终对郭某、胡某、许某及另一名中介公司负责人黄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进行了源头查处,掐灭了违法源头。
此外,调查中还发现涉案登记主体中有95家公司尚未办理银行开户,税务开票等相关业务,更未开展经营。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都是2000年左右出生的年轻学生,系将个人身份信息提供给涉案人员黄某赚取少量费用。办案单位结合法律法规,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考量,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上述95家公司不予处罚,责令改正,同时对这些学生进行了教育引导。
下一步,富阳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年报+信息公示”“约谈+信用整治”“双随机+专项抽查”等各项手段,科所联动,多效监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查无下落和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企业的巡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提早预警,录入系统警示信息或列入异常名录。
同时富阳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创业者、经营者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将面临5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而个体户则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将面临4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而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上述行为的,依据《浙江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将分别面临3000元到3万元和1000元到1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广大创业者和经营者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事项时,一定要依法提供真实的材料,委托相关中介代理机构代理时,也应当寻找具有资质的正规中介代理机构合法合规办理业务。(鲁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