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监管,推动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和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较集中,被投诉总量10件以上(含10件)的经营主体相关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注:①数据导出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②办结:指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对投诉做出接收、登记、分送、办理、反馈处理,办理完成。③调解成功:指投诉人和被投诉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行和解或投诉人撤回投诉。)
(来源:广西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