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陕西省11月30日起全面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2020-11-24 22:5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辛轩 梁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从2020年11月3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这是该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采取的具体行动。

之前,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自11月30日起,受理食品经营连锁总部、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连锁门店等事项的申请,一律发放电子证书,不再提供纸版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信息可在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该信息同步至信用中国(陕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陕西)进行公示。食品经营单位可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查看审批情况并自行下载、打印、验签电子证书。

《通知》强调,企业在获取电子许可证书的同时,如需发证机关打印电子许可证书,可向发证机关申请打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黑色或彩色)具有同等功效。各食品经营单位要及时打印纸质证书,并依法张贴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众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网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还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书在本领域本部门的应用,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沟通衔接,使其在规定时限应用电子证书。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宣传电子证书的功能和效果、便利性和易用性,引导市场主体在各类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经营活动、接受事中事后监管等活动中应用电子证书。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州砚制作技艺不断发展

  • 截至今年6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 ...

  • ​2020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 ...

  • ​中国石化扬子公司全力推进5000 ...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不断推动传统物流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