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与打击传销 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广西柳州市召开《柳州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说明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了深入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柳州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柳州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说明会,对今年出台的打击传销新政策向各县、城区进行专场解读,并听取各单位对新政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打传新政更好落地。
《柳州市打击传销活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分为3个奖励等级,分别为一级举报(奖励金额为100元-1000元)、二级举报(奖励金额为200元-10000元)、三级举报(奖励金额为500元-50000元),根据举报的内容评定等级;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须在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行政执法机关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由颁奖机关裁决;对于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只奖励由行政执法机关最先受理的举报人。
群众举报传销活动可通过以下方式:①拨打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市打传办2636982;②书面材料举报,举报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号(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③电子举报,举报邮箱:市打传办lzsdcb@126.com。未经举报人同意,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因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举报人信息泄露的将给予行政处分。(通讯员 李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