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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0-12-01 15:50: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行业监管,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南京市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执法稽查人员积极行动,紧密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对在生产、销售及维修电动自行车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重点打击行为包含: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反产品质量相关规定的行为;未获得CCC认证,包装、说明书与认证内容不一致,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反强制性认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反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行为;在经营过程中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行动自开展以来,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

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材料,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爱玛牌爱玛专用充电器”不符合产品注明采用的标准(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2020年1月15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对该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33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成品仓库内存放有5种型号的待售充电器产品,其中拉福特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型号:DZM6020155)共200只。执法人员依据标准要求对上述库内产品抽样取证。经检验,该批充电器为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

南京恒胜昌电瓶车销售中心涉嫌非法改装并销售电动自行车案

2020年10月20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恒胜昌电瓶车销售中心进行专项检查。现场发现,在售的2辆“雅 迪”牌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已超过中轴中心线,且存在加装前叉放物篮、前搁脚架、后靠背等非法改装行为。后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该批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功能”项不符合GB177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条例》中的相关规定,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对雅 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已作另案调查处理。

案例三

南京锦之贤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中华路分公司非法改装并销售电动自行车案

2020年8月14日,根据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工作计划,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锦之贤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中华路分公司“绿源”专卖店进行联合检查。现场发现17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分别存在脚踏板下方加装电池盒、更换加长座椅、加装后储物箱、加装保护杠等非法加装、改装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车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电动自行车条例》的相关规定,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

南京市浦口区邵积静电动自行车销售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在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市级监督抽查中,浦口区邵积静电动自行车销售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商标:伟宜,规格型号:48V20Ah)被依法抽样检验。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经检验,机械强度项目和安全标志项目不符合T/TCDZ0001-2016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

南京市六合区马永平电动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车、头盔未明码标价案

2020年5月29日,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马永平电动车经营部店内在售的部分电动车和头盔未明码标价,店内在售的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六

南京市鼓楼区星沃联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案

2020年8月12日,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对辖区内星沃联电动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进行依法抽检。经检验,被抽检批次锂离子电池低温放电项目不符合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供稿: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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