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强化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阶段性目标任务。连日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扎实安排迅速行动。五家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并学习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精神,对塑料污染治理重点领域的任务分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立即开展排查治理。
二是全力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含商店、商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责令立即下架;同时,实施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三是积极营造“限塑”氛围。按照国家要求,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多种一次性塑料产品。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限塑令,共建绿色家园。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讲解《限塑令》内容及塑料污染治理的科学知识及法律,引导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截至目前,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均暂未发现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强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个、农资经营部3户、超市12家、餐饮单位33户、商店34户、小摊点22个、药店2个,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下架、禁售、使用的不合格产品1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
此次专项治理仍在进行中。(白淑平 通讯员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