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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向治理塑料污染下重拳

2020-12-08 11:06: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强化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阶段性目标任务。连日来,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塑料污染治理。

一是扎实安排迅速行动。五家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并学习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精神,对塑料污染治理重点领域的任务分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立即开展排查治理。

二是全力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含商店、商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责令立即下架;同时,实施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违规生产、销售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三是积极营造“限塑”氛围。按照国家要求,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多种一次性塑料产品。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加公众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自觉遵守限塑令,共建绿色家园。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讲解《限塑令》内容及塑料污染治理的科学知识及法律,引导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截至目前,五家镇市场监管所均暂未发现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强度及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该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个、农资经营部3户、超市12家、餐饮单位33户、商店34户、小摊点22个、药店2个,下达监督意见书2份,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下架、禁售、使用的不合格产品1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

此次专项治理仍在进行中。(白淑平 通讯员 王峰)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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