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认真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要求,按照“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原则,牢牢抓住服务经济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这条主线开展工作。2016年以来,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组织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相继开展各类价格收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300余件。多个领域价格行为得到规范,优化了营商环境,大大减轻了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20年7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处被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共同授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聚焦热点价费 为民与企减负
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检查。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为重点,抽取385家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有效遏制医疗行业乱收费的行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同时,为配合医药价格改革,适应医疗行业发展新形势,探索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监管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并联合省卫健委和省医保局初步建立医药价格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水、电、油、气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增长、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组织对住建、国土、环保、税务、交通、气象、地震、人社、海关等行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情况开展检查。与此同时,开展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行政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收费公示落实情况进行清理规范。
金融领域收费监管。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驻滇商业银行价格收费行为检查,对商业银行捆绑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采取措施建立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价格联络员制度和财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打通监管部门和银行间的监管通道,举办商业银行收费政策培训会,宣传国家和省的收费政策,组织驻滇商业银行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相关收费行为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大学、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收取与入校相关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强制购买保险、学习用品,收取各类押金、保证金、外出活动费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有效规范教育收费秩序。
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检查。对部分殡葬企业违规收取各类不合理费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开展物流领域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口岸、铁路货运价格和铁路专线运输价格为重点,对取消、降低、优惠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三个转变” 加强价格监管
2016年以来,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努力实现观念、职能和作风的转变。顺应价格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在不放松对政府定价、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同时,把价格行政执法的重点和重心,切实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上来,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服务价格、交通运输、旅游、商贸、服务业等领域的价格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提醒告诫书,扎实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妥善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及突发情况下的市场商品价格动态,积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对市场相关产品价格进行高频度检查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制定《云南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选取部分旅游景区、涉旅餐饮业、住宿业开展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下发《云南省规范旅游行业明码标价行为实施意见》《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指南》《旅游商品明码标价指南》,引导经营者依法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开展景区门票降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公示不规范、不执行降价政策的景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
着力做好价格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6年以来,全省累计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和信访件3.47万件,办结3.44万件,办结率99%。
勇于创新担当 维护价格秩序
多措并举,抓实疫情期间价格监管确保价格秩序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价监处在第一时间对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需求量激增,市场价格可能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作出准确预判,并立即召集省内防疫用品主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同时,安排部署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口罩、酒精、消毒杀菌等防疫用品价格开展检查、巡查。指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地维护了疫情发生初期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为贯彻落实“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的要求,实现防疫物资价格全链条监管,价监处研究制定“相关防疫用品经营者价格承诺临时备案制”这一创新监管模式,既摸清了底数,为全链条监管奠定了基础,又可将上下游价格变动相互印证,为防疫用品价格平稳运行提供跟踪服务,为积极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
牵头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价监处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昆明海关、省药监局沟通协调,按照突出全种类、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整治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防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
(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