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0日,湖南省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对深圳某公司电子烟产品虚假宣传行为做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湖南首例针对涉及电子烟产品的罚单。
今年7月份以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烟草专卖局对烟草制品市场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深圳某公司发放的电子烟广告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株洲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后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该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属实,随即对当事人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近年来,电子烟逐渐流行,不少电子烟的广告用语打法律的“擦边球”,导致吸烟群体和青少年对此产生误解。为此,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不过,少数不良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变相销售等手段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株洲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会同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春雷10号”“电子烟监管”“许可证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4次。截至12月,共检查烟草经营户27202户,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27户,查处涉烟违法案件(含市场监管部门、烟草部门)1066起。(王蔡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