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十三五”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围绕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取得成效。
不断提升准入便利化
大幅压减工业产品许可事项。取消了税控收款机、输电线路铁塔、机动脱粒机、轴承钢材、内燃机、防伪技术产品、砂轮、钢丝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耐火材料、建筑防水卷材等50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不再受理取证申请,不再开展生产许可证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由60类压减至10类。
推进权限下放。委托下放州市局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受理权限10项、审批发证权限3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11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4项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权限。调整下放企业注册登记权限、下放省局已登记企业7200户。
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整合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企业登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计量行政许可、保健食品及食盐生产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等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积极推进16个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实现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许可目录,建立、公布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除药品、医疗器械外)。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形成省、州(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统一的标准化体系,基本实现全省范围内同一许可事项、同一名称编码、同一办理标准。
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压减审批环节。积极推进落实企业开办“一窗通”和企业注销“一网办”,率先在全省登记注册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当场办结率达98%以上,并在全省推广实行。在自贸实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压减审批材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合并内、外资企业登记文书17项,精简为9项。按照证照信息“一码通”材料通用的要求,在办理涉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计量许可和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及登记事项证明材料,只需办理人员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查阅核实即可。
压减审批时限。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登记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其他登记事项审批当场办结(占比98%)。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化肥、危险化学品容器及包装物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将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将审批时限由原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展望“十四五”,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