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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12-28 16:38: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陈元元 梁爱)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今年唯一通过复查继续保留此项荣誉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精神文明创建体系,坚持精神文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育文明风尚,展示榆林市场监管新形象。

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组织专题讨论、讲授党课,参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展,观看反腐题材影片,接受红色教育涵养初心使命。通过举办庆七一“红盾杯”篮球比赛、“唱响主旋律、颂歌献祖国”歌咏比赛、“脱颖杯”公文写作比赛、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效。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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