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落实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推广应用黑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通告》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发挥平台作用,1月17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强化监管规范“黑龙江冷链”应用的通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线上线下同步监管
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平台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五查十五看”,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录入“黑龙江冷链”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一查无码生产经营。看是否未应用平台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看是否瞒报、看是否漏报。
二查主体注册。看是否存在同一个生产经营者重复注册问题;看是否存在信用代码、主体名称不正确,经营地址中未选择正确冷库所在位置等问题;看是否存在企业主体类型选择失误等问题。
三查货品信息录入。看是否准确、齐全、清晰录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预防性消毒证明;看是否存在首站生产经营者申报了进口冷链食品并取得赋码后未同时完成收货操作问题;看是否存在首站生产经营者未进行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赋码,导致下游生产经营者无法凭码销售问题。
四查收发货操作。看是否存在不录入供销单位信息或录入供销单位信息错误问题;看是否存在收发货操作时未录入车牌号信息或录入不规范问题;看是否存在下游生产经营者未按平台的规定点击收货,却申报新增收货,导致首站经营者的统计数量不准确问题。
五查亮码销售。看是否存在面向消费者销售时,未在销售柜台明显处加贴“黑龙江冷链”电子追溯码问题;看销售货物外包装未见追溯码的产品是否已录入平台并产生追溯信息;看产品与追溯码是否相符。
二、强化投诉举报受理
要求充分利用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24小时受理对不规范应用“黑龙江冷链”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三、强化执法办案力度
要求各地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形成协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齐抓共管。综合运用《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查处不应用或不规范应用“黑龙江冷链”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和违法行为线索台账。从严从快调查处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