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网络交易市场经营资格真假难辨,如何实施有效监管?网络商品良莠不齐,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在广州市2020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网上检查网站(网店)20043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0157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501条,责令整改网站735个,提请关闭网站69个,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153个,抽查核实平台内销售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经营者主体信息1342个次,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60件。
全力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2020年10月至12月,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牵头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深入推进“2020网剑行动”,强化监管执法协调联动,加大对涉网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据介绍,“2020网剑行动”以落实电商平台责任、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为专项行动重点,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联合各部门积极拓展执法领域和案件类型,依法规范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网剑行动”中,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与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协同治理的基础上,突出网络市场监管执法跨区域协调合作,与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一起开展异地协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共提请协查主体数据信息(线索)206条、移送主体数据信息(线索)45条,实现两地涉网案件数据协查、案件移送、办理反馈、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比对等,全方位提升处理网络交易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效能,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
严格落实网络经营主体责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登记以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4395家。为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管理,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依照《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以电子商务平台信息公示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为重点,对226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35家企业因实地查无或不按要求公示被列入异常名录。
与此同时,开展落实电子商务平台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把关不严、不落实基本义务、平台治理义务和协助监管义务等问题,督促平台企业依法落实平台治理责任。专项行动中,核查电子商务平台489家次,行政指导207家,行政约谈41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137份。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活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网剑行动”要点,针对“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商品质量问题、刷单炒信问题、经营者不履行合同约定、随意更改促销活动规则等问题,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促销期间网络市场监管,督促辖内重点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双十一”促销期间,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督促电子商务企业严把进货关口,利用商品大数据对在售商品进行风险评估和筛查,主动发现潜在质量风险,同时健全完善投诉解决机制,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建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平台;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实地走访9家电商平台经营者,督促其签订《不销售违反知识产权商品的承诺书》,要求平台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
“网剑行动”中,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理念,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发展。
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建库及监测,提升对违法线索的发现能力。依托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系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系统登记注册的26万余家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线上核查比对和实地抽查。目前,已核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信息130735条,掌握本地主要经营性网站407家,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家具建材、服装、化妆品、旅游、电子产品等行业。
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对食品、餐饮、药品、保健品等重点行业的定向监测。其中,包括对111家主营食品、保健品及综合购物性平台经营者证照公示情况,以及医疗器械、保健品电商平台无标注警示用语等行为、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大众点评”“美团”APP中“成人体验馆”等各类专项监测,157条涉嫌违法线索均已完成核查整改。
执法过程中,各区市场监管局注重研判网络经营新业态衍生的监管新难点,逐步积累各类涉网违法案件查办经验,不断提升网络交易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天河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三品一械”产品进行线下实体专项抽检,其中食品抽检613批次、药品抽检70批次、医疗器械抽检13批次;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启用知识产权保护与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平台,处理各类涉网投诉举报,让网络侵权假冒无处遁形。(供稿: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