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强化地方标准监督实施,优化地方标准供给,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养老服务、气象服务等12个领域的871项地方标准进行集中复审。经全面系统技术审查,513项标准继续有效,214项标准予以废止,144项标准需要修订,并且明确了修订标准的完成时限。
此次地方标准复审工作任务重、领域广、涉及部门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抓总、提前筹备,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明确任务分工。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12个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评估技术方案,成立评估技术专家组,分批分类逐项对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技术审查。各部门通力协作,历时6个月,全面完成了发布实施5年以上地方标准的集中复审工作。
地方标准是政府主导制定的公益性技术标准,重在制定,贵在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是评价制定标准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协调性的重要技术手段。凡是对无具体监督实施部门和实施措施,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求不协调,主要技术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存在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地方标准一律废止;对主要技术要求需要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水平进行调整的,提出具体修订意见。通过开展地方标准复审,有效提升了研制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持续优化了地方标准体系。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科学制定、有效实施、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地方标准实施评估和复审机制,提高地方标准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地方标准服务和支撑该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