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河北省保定市探索建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食品核查处置常态化机制

2021-01-28 10:0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做好“人物同防”工作,1月25日,由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保定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保定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食品核查处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明确了对核酸检测阳性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规程。该《指导意见》从核查处置范围、处置流程、处置要求3个层面制定了14条具体规范,对核酸检测阳性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提出细化要求,明确了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责任,对于重点领域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是明确处置范围。即外地通报流入的食品和本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

二是明确处置主体和流程。《指导意见》规定处置流程包括报告、排查、无害化处置、结果报告归档四个环节,细化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主体责任以及政府部门核查处置责任,并强调协调配合,对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等现象制定问责条款。

三是明确处置时限。《指导意见》要求发现和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同级防控部门,涉疫食品追溯原则上12小时内完成,核查处置影像文字资料保存不少于6个月。

四是明确经费保障。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具体实施核酸检测阳性食品无害化处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等工作,所需费用由属地政府保障。

(供稿: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助力“创 ...

  • 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管局发挥职能作用 ...

  • 南铁福州客运段采取加强消杀等措施 ...

  • ​福厦高铁泉州湾大桥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采用“公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