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1年市场监管“云安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月22日至3月22日开展为期2个月的“云安行动”,引领带动全省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为实现“十四五”全省市场监管工作目标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以“云安行动”为抓手,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力维护市场繁荣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重点抓好六个专项行动。
抓好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集中仓区库存管理检查。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云智溯”平台采集进口冷链食品、口岸查验、交通运输、包箱入库、批发零售、生产经营等信息,全链条追溯信息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冷链进口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检测消毒,销售记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管理。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的市场销售管控。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查验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核酸合格证、消毒证明、出库证明,确保货证同行,实施分期储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对辖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四个不得”,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121”机制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情况,进口冷链食品做到100%纳入“云智溯”平台管理等进行检查。开展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记录抽查。
抓好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节日重点食品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白酒、食用油、粮食加工品(包含米线、饵块等)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非法添加、过期翻新、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严禁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加强餐饮服务监管,严格落实餐饮环节各项安全要求。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凉菜、冷冻海鲜、奢侈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把好进口关,严防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严格餐饮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坚持佩戴使用防护用品,加强就餐人员扫码登记进店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区域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针对大型商超、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单位,人员流动大的重点区域和场所,特别是对农村地区年夜饭供餐单位、集体聚餐等持续组织开展检查。加强食物中毒防控,严防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严厉打击家庭自酿白酒进入市场销售行为。加强消费警示教育,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及时查处消费欺诈,尤其是借防疫之名谎称产品具有新冠肺炎预防和消灭新冠病毒功效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大力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非法捕捞鱼获物和非法捕捞野生动物的良好消费环境。
抓好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院内制剂等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退烧药、抗生素、抗菌药品和新冠肺炎检测试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类疫情防控药械安全隐患,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设备档案资料、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加强对充装站、危险化学品等存储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及承压蒸汽锅炉开展全面检查。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整治。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查,依据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抓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行动。以食品、纺织品、化妆品、儿童玩具、烟花爆竹等重点,严厉打击涉农物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电线电缆以及电热毯、电动自行车等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开展价格巡查和监管行动。以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为重点,加强对名优白酒、防疫物资、农副产品销售,以及旅游、交通运输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监测行动。重点对疫情防控物资、长江禁捕、旅游市场、高端白酒等重点领域中虚假宣传、商标侵权、违法广告、违法促销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开展监测。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行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12315投诉举报、“一部手机游云南”转办的旅游投诉举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抓好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紧紧围绕“3435”工作目标(“3个管”:管住加工、管住交易、管住消费;“4个零”:市场零交易、餐饮零供应、网上零售卖、广告零发布;“3个不”: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5个禁止”: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使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公告)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案件查办,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总结评估,确保“云安行动”取得实效。(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