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推行的金融机构助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模式,作为一项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首创。这项创新性的工作,重点在于推动银行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免费获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够更大程度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有助于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产复工,目前全省70%食品餐饮服务单位已经实现免费参保,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找准结点、抓住重点、创新解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难点
自2015年3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截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投保企业1141家,保费总额1428万元,总保额36.3亿元。从工作效果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对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食品风险防范化解体系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从工作开展过程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还处于投保费用较高(保费一般在2万以上)、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度低、不配合的现状,在辽宁省积极打造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负担的背景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工作变得极为困难。同时由于辽宁财政经费比较紧张,无法效仿广东等经济强省由财政兜底为食品行业购买保险,单一的工作模式制约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持续开展。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对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前期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转变思路,大胆尝试,由政府统筹,探索将银行引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体系,让银行出资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投保,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免费获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目的,从而解决中小型生产经营单位因经济问题导致参与度低、不配合的现状。同时,会同保险公司商谈保费,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标准,从之前的2000元/年,降到148元/年,单次单人最高保险赔付额度5万元,进一步解决保费居高不下的问题。
二、精准发力,细化措施,大力推进银保机构合作助力普及责任保险
为了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经营者、消费者互助共赢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格局,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和分析各方利益点和矛盾点。结合各方需求,2020年3月,出台《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指南》,对银行机构与保险公司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开展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并提出了三年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参保的工作目标。在政府统筹下,保险公司与银行达成协议,采取自愿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只需使用与特定银行卡绑定的“支付聚合码”(类似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收款,完成额定流水资金或交易次数要求,即可免费获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零”保费、“零”手续费。消费者自愿扫码,若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中毒事件,可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申请理赔。作为监管部门,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同时,可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员工纳入食品安全协管范围,在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过程中,开展隐患排查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缓解基层监管人员不足的状况。
三、落实责任,全面推动,多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抓好食品安全责任险落实,关键在基层监管部门、银行和生产经营单位。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情况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并将各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纳入对各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的评议考核内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从日常监管做起,强化集中培训,联合保险公司和银行方面广泛动员和引导食品经营业户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银行方面在宣传培训后主动上门服务,逐户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为有意向的食品经营者现场办理电子支付注册业务。为解决中小型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晓度低的问题,各地还制定了统一参保标志并张贴在参保单位的显著位置,同时用赔付案例、宣传画册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利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维护自身食品安全合法权益,提高索赔意识。
通过一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各方的利益需求基本满足,已经实现免费食品责任保险管理长效化。“零”保险费、“零”手续费,既减轻了政府推广难度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财政压力,还增强了企业和群众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感受度和认可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2020年底,全省12.4万户餐饮服务单位免费参保,保险公司为3起食品安全纠纷进行了赔付。今年辽宁省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辽宁特色亮点工作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下一步,辽宁省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金融助力保险工作机制,督促承保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下大力气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配合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工作,督促参保单位在显著位置张贴参保标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索赔意识,2021年底前完成食品经营单位参保率达90%的任务目标。(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