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辽宁省地方标准《辽宁省飞播造林技术规程》。
飞播造林是指通过飞机播种,对高山、远山、石质山以及人力难以企及的宜林荒山荒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其他宜林地补充适量的种源,并辅以适当的封育、补植、补播、管护等人工措施,在自然力的作用下使其形成森林,以提高森林植被覆被率的技术措施。相比传统人工造林方式,飞播造林具有成本低、工程实施快、对地表植被无破坏、成林后生态系统稳定等优点,已经成为重要的造林方式,在辽宁省生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辽宁省是较早开展飞播造林试验的省份,截至目前已完成飞播造林约10.94万公顷。
《辽宁省飞播造林技术规程》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利用飞机播种方式开展造林活动的生产作业,根据辽宁省地形和土壤情况,在种子质量、种子处理、机型选择、飞行作业方面给出明确的标准要求,对飞播造林项目实施过程做出详细规范。该标准各部分操作步骤较为详细,重要内容增设附表。该标准充分体现了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辽宁省飞播造林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填补了辽宁省飞播造林技术的空白。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辽宁省飞播造林工作,显著增加飞播造林成效面积,特别是在高山、远山、石质山以及人力难以企及的地区进行飞播,可有效节约造林成本,增加植物多样性,推进辽宁省荒山造林绿化进程,对于实现林业生态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