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7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餐饮消费市场违法收费有关情况的通报及消费警示。全文如下: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餐饮消费市场违法收费有关情况的通报及消费警示
近期,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数据分析中发现,南昌市部分餐饮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强制收费、套路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我局对涉及餐饮消费市场不合理收费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广大市民进行解释宣传,并提醒告诫南昌市餐饮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不得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具体来看,南昌市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违法收费行为主要包括:固定收取茶位费;以固定茶位费必收但可免为由诱导消费者购买泡茶收费项目,在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并经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情况下,对让消费者误以为免费的水果点心等进行收费。收取自带酒水的开瓶费等等。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
春节将至,为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针对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违法收费现象,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监管力度。结合各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督促餐饮经营者积极整改依法依规诚信自律经营。下一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南昌市餐饮消费经营者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广大消费者若遭遇强制收费、套路收费等违法收费行为,有权拒付,也可以保留有关证据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南昌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
(供稿:南昌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