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监督检查的通知》(桂药监办〔2021〕17 号)文件精神,近日,广西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前,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摸清了全县核酸监测医疗机构信息,全面掌握使用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单位底数,对辖区内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然后是突出检查重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检测机构使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贮存情况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标识要求、配送过程中温度是否达标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求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核酸检测试剂的产品说明书或标签标示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
下一步,灵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监管力度,确保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安全,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陈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