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秦海峰) 3月12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
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旨在凝聚全社会力量,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高俊常出席并宣布“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正式启动。
2020年,太原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大力推广“诚信太原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全年共接听消费者来电18.5万件,受理投诉举报6.1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4万元,为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2021年,太原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在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直播营销、汽车消费维权、农村消费维权、制止餐饮浪费、社区团购等消费领域,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消费教育,凝聚社会力量,强化监管力度,提升维权效能,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宣布了太原青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大酒店等95家企业荣获2020年度“诚信太原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太原三墙路分店等3家企业荣获2020年度“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同时,对示范单位代表进行了授牌。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卞传志对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进行解读。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罗毅宣读2020年投诉热点分析和消费警示。一是餐饮消费预订婚宴、生日宴等宴请用餐,尽可能选择大型知名餐饮企业,预订用餐服务过程中,消费者应与经营者约定好用餐时间、桌数、菜品、收费标准等信息;二是装修时应当注意装修企业的资质,理性看待低价,签订装修合同,注意把握好验收环节;三是直播带货要选择正规平台,理性消费,注意商品质量,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会议通报了2020年该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行政处罚案例有:一是山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发布商品广告中违规使用医疗用语案;二是山西***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侵害他人现有的商标在先权利案;三是太原市尖草坪区**家用电器商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不合格产品案;四是太原市迎泽区**劳保用品店违反《军服管理条例》,销售军服仿制品案;五是太原市杏花岭区**烟酒销售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案。纠纷调解案例有:一是某网络技能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经调解,退还消费者预付费用案例;二是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三是某美容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利用预付费用、套路营销欺诈消费者案例;四是某酒店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退还消费者预付定金案例;五是某宽带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售后服务维权案例。
会议由该局四级调研员潘应发主持,消保市场科、市消协、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等有关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