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统筹做好2021年辽宁省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全省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监管协作,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及食堂、供餐单位(中央厨房)、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各地要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排查供餐人数多的学校食堂、基础薄弱的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风险高的校外供餐单位。
《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教育培训,全面开展“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活动,通过现场培训、“云课堂”直播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加工操作流程、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