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秦海峰)2021年3月15日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山西省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忻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出台了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3·15”当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福在忻州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市消协秘书长接受了忻州电视台采访,向全市广大消费者送去了诚挚的祝福,解读了“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主题涵义和希望达到的目标。王明福在讲话中着重强调,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大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体育广场举办大型综合图版展示39幅共240余张照片,向广大消费者汇报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利用市区713辆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连续10天发布消费维权公益广告136万次;组织商场、超市、酒店、饭店等企业利用自有LED显示屏,滚动插播消费维权公益广告1周;借助手机移动终端,于3月15日当日向广大消费者发送公益短信200多万条次。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市消协指导意见安排,分别开展了进广场、进校园、进社区等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特别是忻府区局选择在消费者和游客众多的忻州古城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定襄、繁峙、代县、宁武等县局和消协开展了“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销毁总货值达16余万元。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通过市县联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