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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

2021-03-26 21:17: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即将颁布施行。这标志着四川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立法推进质量发展工作,将对四川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筑牢四川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质量基石

早在“十二五”期间,四川就提出开展质量促进地方立法的构想。经多方努力推动,2018年6月,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作出开展质量促进地方立法的重大部署,并纳入省委重点工作和省政府重点立法计划,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计划项目和省委督办事项。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省内外立法调研,加快推进《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先后完成文本起草、意见征集、座谈研讨、专家论证等工作。

《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包括总则、基础支撑、创新驱动、品牌引领、保障措施、监督考核、附则共7章、46条。在立法总体思路上,充分体现党中央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地方性法规,规范质量促进的各种法律关系;在立法导向上,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明确各类主体基本职责权限,通过“造环境”激发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让各类市场主体充分竞争,形成质量促进内生动力;在立法目的上,立足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动产业发展、回应社会民生质量需求、提升质量效益为出发点,着力提升四川质量国际化发展水平;在促进措施上,主要突出正向激励,确立技术创新、品牌创建、质量人才、质量信用、质量奖励等方面的促进措施,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创新创造的热情。(供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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