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监管,落实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从4月1日起至12月20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秩序。
此次专项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2021年兴奋剂目录》管理范围的品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执行不得销售胰岛素以外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规定等情况。同时,规范含兴奋剂药品网络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对辖区内网络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进行监测,并加大入驻第三方平台药品经营企业网络交易此类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及销售此类药品的行为。
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经营含兴奋剂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药品安全质量风险隐患,防止产生危害事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辖区内涉及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或者销售含兴奋剂药品的网站,督促企业删除或关闭,企业拒不整改的,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关闭或屏蔽。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严格按照《反兴奋剂条例》《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审批,依法做好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审批工作。(刘国石 何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