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鄂)市监(26011)撤字【2021】005号
企业名称:荆门市宏运肥业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鄂XK13-001-00275
住所: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荆襄工业园区
你单位于2021年3月3日取得生产许可证,经例行检查发现: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例行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