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管局针对存在问题凝心聚力,运用“3+2+1”工作法全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具体要求、法律依据、法律责任,强化综合监管执法,积极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三落实、三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据适用性法律法规,列出相对应模板,指企业围绕自己的安全状况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并积极指导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安全教育培训实战到位。截至目前,共指导13家企业健全完成各项制度。
“双体系”“两有证”,结合自治区风险分级管控指南试行方案,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确保在用特种设备持有使用登记证、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杜绝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运行、无操作证违章作业的现象,确保安全。目前,鄂托克前旗共确定6家试点。
“一检验、一记录”,指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全部检验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消除安全隐患。企业按照月、季、半年、年度定期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日常使用状况、维护保养、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作出相应的检查记录,同时将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齐全。(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