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实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特别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便捷退出,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5月16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z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16日
市场监管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 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