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工作推进会。会上要求,到2023年底,该市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体目标实现6个100%。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结合省市2021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这次会议,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是部署推动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已完成)。
二是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
三是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场监管部门在完成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目标基础上,探索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举措。
目标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大连市《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有关落实情况。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以及乳制品生产企业要以此次质量提升活动为契机,在坚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上有新成效,全面完成乳制品3年提升行动目标,切实推动乳制品行业再上新台阶。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100%;
规模以上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达到100%;
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
发现风险报告率达到100%;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进货查验、原辅料使用、产品检验记录和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全过程控制、加强风险防控、加强检验把关、加强创新研发,并在此基础上完善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供稿: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