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安全意识 撑起药械质量安全“保护伞”

2021-04-29 10:30: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落实区州党委政府对药械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严把药械安全质量关,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生产、经营、使用药械企业、接种单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药械安全培训,强化企业群众的药械安全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撑起“保护伞”。

近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全州各县市、园区以集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边执法边培训等方式对生产、经营、使用药械企业、接种单位相关责任人通过培训药械类法律法规及标准,帮助其深刻理解《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监管体制和实施要求,阐明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明确其应履行的质量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法治、风险、责任、自律及诚信意识,落实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保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药械来源可溯,储存合规,销售合法,保证药械及疫苗质量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全州四家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参加自治区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质量管理规范观摩培训会,促进企业间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互动,从生产实际出发切实解决“难点”“卡点”,帮助企业规范生产。截至目前,开展药械类知识培训累计5场次,培训生产、经营、使用药械企业人员累计5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下一步,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药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懈努力的把药械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强化企业群众的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用械安全,为积极推动全州市场秩序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王瑞 丁强)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召开2021年知识产权工作会 ...

  • 深圳市2020年知识产权白皮书(精 ...

  • 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开拓 ...

  • 记贵州省铜仁市市场监管局驻村干部刘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