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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保质期标注为“截止日期” 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规范进口食品标签标识

2021-05-07 15:5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进口预包装食品“问题”标识案件,将依法办案与热情帮扶融合统一,有温度的执法让举报者和被投诉企业同时感受到了执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目前,我国进口预包装食品市场普遍存在着把“生产日期”“保质期”事项标示为“截止日期”等不规范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近日,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州内一家食品连锁公司经营的某饮料产品中文标签,存在着“保质期”与“截止日期”不一致问题。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被投诉企业承认并召回了相关食品。执法人员对该案件没有简单地给予罚款处理,而是组织有关专家、法律顾问深入研讨分析,大家讨论后认为该预包装食品标示问题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属于标签存在“瑕疵”问题,于是依法责令企业改正。对此案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并没有简单办结,而是积极调解双方解决消费纠纷,对相关食品进行了退货处理。


企业相关负责人向延边州市场监管局赠送锦旗

如何解决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瑕疵?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积极帮助该企业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指导企业对其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进行全面审核,对12项标签标示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5月7日,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写有“为企业排忧解难 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了延边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的手中。

下一步,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将深入州内大型进口食品经营企业,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逐一进行审核指导,让标签褪去“瑕疵”规范“无瑕”,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 吴志军)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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