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的公告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二、报送要求
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书》(见附件1、2)。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应重点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已发现的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问题;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应重点解决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和滥用问题,同时应具有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作为确证方法。
(二)报送的立项建议应有科学数据和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行业和企业调查情况,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单位基本情况。
(三)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建议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盖章版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邮编100176,牛一如收。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所有报送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为准。如对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电话:010—53898037)。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书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书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