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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重点 强监管 重示范!内蒙古市场监管局力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落地

2021-05-17 15:47: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推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落地实施,内蒙古市场监管局结合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实际,印发了《落实<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为确保取得成效,将通过抓重点、强监管、重示范的工作步骤,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抓重点,破难题

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依法监督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指导建立健全平台规则,督促辖区内平台分别于每年1月和7月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有关信息。

依法查处网络无证无照从事经营及不履行公示义务行为;结合相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销售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行为。

严厉查处网络交易经营者实施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规范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加强网络交易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

强监管,抓落实

充分发挥网络交易监测的作用,利用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手段主动发现违法线索;对重点线索提前存证;对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及本级发现的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置。

利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开展日常非现场线上执法检查,充分使用系统上的数据与执法辅助工具。

按照“双随机”抽查的要求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检查。

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网络舆情中涉及网络交易的违法线索,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开展网络抽检工作,打击网络侵权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

加强跨地区、跨部门间数据共享、线索移送及执法协作。

对网络交易经营者不依法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扰乱或者可能扰乱网络交易秩序、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职责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重示范,促宣传

按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优化网络营商环境,培育优质诚信的电商主体,构建行之有效的电商监管模式,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监管经验,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蓬勃发展。

积极宣传,持续推进《办法》贯彻落实。积极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电子商务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诚信经营理念和网络消费安全知识的宣传,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警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推动网络市场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

(供稿:内蒙古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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