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广告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虚假违法广告误导公众。一些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坑财害命的“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让人难以启齿、深恶痛绝,给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人、青少年身体健康带来隐患。
为依法严厉打击“神医”“神药”广告乱象,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广电局和省药监局决定,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该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神医”“神药”商业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将依法依职责,严厉查处10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一是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发布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二是擅自超出审查内容、范围发布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三是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神医”“神药”行为;
四是假扮医生、专家、教授,用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的广告违法行为;
五是中医医师代言,宣称“包治百病”虚假中医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六是夸大效果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七是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和保证性治愈,说明治愈率、有效性等内容药品、医疗和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
八是借“新冠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含有涉及“新冠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广告违法行为;
九是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夸大效果,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等广告违法行为;
十是医疗养生类和医疗资讯类节目嘉宾资质不规范,同一嘉宾以不同专家身份和形象在广告中为药品游走代言、做疗效证明等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将加大相关领域办案力度,严查一批、曝光一批、移送一批重点案件,有效震慑不法广告市场主体,营造让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广告市场氛围。(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