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安全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社会预期等方面担负着重大职责,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在市场监管治理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以专项斗争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全市扫黑除恶“五大攻坚战”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重点行业和领域执法稽查。去年以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以十五项主要内容明确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目标方向,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制定价、假冒伪劣、虚假会议营销、不正当经营、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等违法行为。市县两级联动,内外协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行业监管带动行业治乱,以行业治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各类集贸市场为重点,在市场中建立“一个渠道一个阵地一个基础”。建立举报渠道,市场监管局在所辖各类集贸市场等消费品市场中设置“扫黑除恶”投诉举报箱93个,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市霸”“菜霸”“行霸”等行为;建立宣传阵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在各类集贸市场设立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等百余处,户外宣传7400余条(次),媒体宣传播放4.6万余条(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按时收集各县区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情况和乱点乱象整治情况,强化梳理摸排。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4万余人次,摸排市场主体4.6万余户,发现并移送疑似涉黑涉恶线索37条,建立了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实时关注并跟进消费者来电诉求。以查处生产销售劣质及三无产品、虚假宣传、仿冒混淆、价格违法、非法加工交易野生动物以及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为执法重点,全面净化市场环境,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坚决依法查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动,摧毁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落实“三书一函”,建立长效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晋城市公安局与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完善了“紧密协作,防范有力,查办及时”的工作机制。
以查处大案要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全市开展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行动。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及价格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市场监管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侵权假冒及价格违法案件,共立案查处74起,执行罚没款71.01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护用品市场安全。深化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研究协作联动工作计划及打击整治工作重点。认真发挥市局牵头抓总作用,按照规定为基层监管单位及公安部门组织专家认定3次,出具食品认定意见9份,涉及10个批次的产品,回复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意见来函1份。组织查办了朱作林等人非法经营药品案、肖育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山西恒康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等14起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两部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两部门联合成功查办了郭强非法经营(假口罩)案,系山西省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也是山西省作出判决的首起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为办理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提供了司法借鉴和指导作用。
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果断应对,及时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制售防疫物资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重点行业,加强对假冒伪劣案件高发、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侵犯商标、专利、著作、软件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案件,聚焦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围绕重大、恶性案件,组织专案打击行动。去年以来,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各成员单位共办理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228件,涉案金额250.33万元,执行罚没款229.14余万元。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27起,破案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打掉团伙2个,端掉黑窝点3个,涉案金额5500余万元。检察机关批捕案件5件,批捕人数9人,提起公诉案件16件,涉及24人。审判机关共受理侵权假冒刑事案件15件,审结10件。开展知识产权“铁拳”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市《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市场、重点领域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加强违法线索摸排,推进跨区域、全链条执法,强化案件督查督办,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效率,不断研究探索多部门联合协同工作机制,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行动便利和政策支持。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晋城市公安局、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城海关等6个部门和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同公安部门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特别是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知识产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达成合作原则、合作内容及方式、成立联络机构等意向,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实现“行政-司法”无障碍流转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动,实现了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联合办案,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造成较大震慑。
以“四个最严”开展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为重点,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检查商场、超市2087家(次),检查农(集)贸市场463个(次),食品经营户4725户(次),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食品市场安全稳定。检查经营猪肉等畜禽产品经营户4764户次,严防不合格猪肉等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261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780家(次),责令整改237家(次)。全市共查办各类违法违规食品案件279件,执行罚没款117.56万元。有力打击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严格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压紧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要求,严查严处严控,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储、购进、销售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有效处置,切实堵住源头漏洞,守牢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底线,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创新“互联网+食品”监管模式。去年12月1日,晋城市11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信息查询在“晋来办”APP中上线。此举标志着晋城市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必将进一步推动市场经营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同时为市民营造更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作为晋城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新举措,快速检测信息依托晋城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快检监管平台进行每日发布,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提供了信息支撑,起到了实施靶向监管,引导公众消费,倒逼企业自律的积极作用,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示范创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年初,依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结合食品类别、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企业信用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综合因素,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风险评估分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风险分级率达到100%,实施日常监管。(山西省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