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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首次设立“标准创新贡献奖” 每5年评选1次

2021-07-07 17:13: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江西省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出现一批标准先进、产品质量卓越的质量效益型企业,为了更好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标准创新能力。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申报,近日,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江西省从今年开始设立“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该奖项填补了江西省标准化领域奖项的空白,是江西省在标准化领域的最高奖项。该奖分为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每5年评选1次,自今年起开始评选。

通过设立“江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旨在推进江西省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调动各类标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全面发挥标准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推动省标准化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标准项目奖授奖限额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个人奖不分等级,授奖限额为10个,对受表彰的个人发放奖金5000元。对获得标准项目奖、个人奖的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发文予以表彰,且分别授予荣誉证书。

标准项目奖的奖励范围是:实施两年及以上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各等级奖项评审标准明确,一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重大作用;二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很大作用。三等奖:标准所包含主要内容的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性比较明显,标准实施后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作用。个人奖的奖励范围是:从事标准化工作,为江西省标准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通讯员 王艳)

(责任编辑: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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