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南市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对机动车、生态环境类、建工建材类、食品医疗器械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对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由“监管人员+技术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结合监管风险点,对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的10家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采取座谈询问、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合法性、检测数据真实性、执行标准规范性、管理及质量体系运行、设施环境配置、技术能力保持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存在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能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8项,其中:4家机构设备管理不规范,仪器设备校准不符合要求;3家机构检测机构标准物质、标准菌株不满足已通过检测项目要求;1家机构不能及时更新质量体系文件;1家机构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1家机构长期未开展检测工作,未按照要求开展自查。
本次检查的10家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3家机构未发现问题,1家已自行注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议自行整改的3家,责令改正的2家,督促办理注销手续的1家。
三、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存在得过且过思想,对机构规范化运行、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不够重视。
二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不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及时修订自身质量体系文件。
三是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少数机构管理体系不能保持正常运行,甚至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管覆盖面和针对性,提高监管水平。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对机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加强对食品类检测检测机构的监管,严惩违法失信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检验检测市场。
(二)落实机构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各食品类检验检测机构要在规定期限内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加强对能力维持、体系运行等方面的管理,重视仪器设备的维护、标准物质和标准菌株的配置等环节,提升检测能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