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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吃上“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这样做

2021-07-14 10:2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芝麻油及酱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放心芝麻油”“酿造酱油”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

一、加强宣传,走进群众

本次专项行动以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依托“大连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宣传月、“党员进社区为群众办实事”等进行芝麻油、酿制酱油科普宣传,让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相关产品标准、标签标识、产品查询等知识,增强消费认识,引导科学消费。

二、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大连市芝麻油、酱油生产安全管控和监管水平

6月16日,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和一线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全省酱油、食醋、芝麻油等调味品生产企业专题网络培训。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升安全管控水准

全市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认真组织排查及监督检查, 加大对企业物料平衡、进销货台账、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分析、查找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记录制度;

2.是否存在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

3.是否建立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专门贮存、明显标示、专人管理;

4.是否存在生产过程中添加香精、香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

6.标签、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标注等情况。

四、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行动

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行动,鼓励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制定产品质量标准,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产品标识不得虚假标注等,不得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产品,督促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至今年年底。(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冯岩松)

(责任编辑: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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