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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落实“双减”要求 严管校外培训广告

2021-08-30 10:46: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双减”广告相关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相关要求。会议解读和学习了《意见》中广告相关内容,对涉“双减”广告发布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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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管局、广告发布媒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意见》《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双减”工作对广告监管相关工作要求,对照职责深刻领会《意见》《方案》的精神实质。

要坚持正确导向,讲政治、讲站位、讲奉献、讲担当,全面、扎实地规范、管控校外培训广告发布活动,将校外培训广告规范好、管控好,切实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环境。

确保“一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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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筑牢底线、夯实基线、拉高标线,锚定目标方向,厘清职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持续发力,做到“问题必整改、整改必有效”,在推进“双减”相关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落实的过程中,要聚焦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目标导向,减少存量、扼制增量、控制变量,突出重点,扎实履行主体责任。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扎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属地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双减”工作动态情况,夯实工作基础。

广告发布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广告发布的审查、备案等相关制度,主动梳理、排查校外培训广告的发布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充分自查自纠,采取一切手段,坚决清除校外培训相关广告,一经发现,必须第一时间停发、撤换,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排查处理相关广告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坚决做到《意见》要求的:“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金文声 杨春明)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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