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自身职能,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将“谁执法谁普法”融入到日常工作,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普法效果。
绥化市市场监管局以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咨询接待、12315维权服务网站、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指导服务。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市政府网站、绥化日报、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权威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是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国际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宣传效果。四是突出宣传重点。服务“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商事制度改革等法律法规和“放管服”相关政策,营造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良好法治氛围。使法治宣传工作更加富有时代性、针对性。
普法之路没有终点。接下来,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绥化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春彤)